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成熟的思考者應該知道的七個基礎概念

在建造一座房子之前,我們會檢查這個房子的地基是否堅固,同樣的,在學會如何思考之前,我們也要掌握一些思考的基礎概念。這個概念可以幫助我們判斷自己能否成為一個審慎的思考者。


人是社會性動物,世界也不完美,人們會受到各種相互衝突的觀念和想法或好或壞的影響。因此,在成為思考者的過程中,你關於自由意志、真理、知識和道德等的看法將會發揮不同的作用。

一些想法會促進你的思考,而另外一些則會阻礙你的思考,有些甚至會使你的思考完全被打亂。所以在思考之前,分析一下這些問題非常重要,這有利於區分有用和有害的的觀念,建立堅實的概念基礎。




自由意志

儘管人們都會受環境和背景的影響,有時候這種影響還會十分強烈,但人們仍保有一定的自由意志。你今天會選擇讀這篇文章,而不是在看娛樂新聞,在你的選擇中,條件作用起了什麼作用?條件作用即:刺激-反應現象。條件作用增加或者降低了一種選擇勝過另一種選擇的概率。如果一個人習慣了學習,那麼,在任何特定情境下,他都會先選擇學習。

只有承認你能控制自己的語言和行為,並相信認真思考可以發揮作用,你才能學會用創造性和批判性思維來處理問題。


什麼是真理

人類的進步主要依靠人們的求知欲和興趣、尋找正確答案的動力以及追求真理的渴望。真理是關於一些現實的問題,區別於人們所希望的、相信的、斷言的,真理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

從我們的日常經驗來看,一些理論被證明是對的,而一些則不對。要證明或證偽一個理論,需要借助理論之外的東西。人們並沒有創造真理,而是在領悟真理、醞釀表達,希望能忠實地陳述自己的思想。有時他們會成功,有時也會失敗。


什麼是知道

以為自己知道和知道並非一回事,我們可以認為自己知道,並大聲說出來,但實際上我們可能根本不知道。除非已經成為現實,否則我們的想法不會成為我們的知識。

如果一個人相信自己已經知道了,他為何還要探討同一個問題或者聽取相反的觀點呢?因此,瞭解知道的動態過程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如何知道以及知道什麼類型的知識最可靠。


知道的方式

我們可以通過3種方式獲取真實的知識:個人經驗、觀察和其他人的報導。

①個人經驗:我們不只收藏經驗,還會將其與先前的經驗對比,對它們進行分類、解讀和評價,對它們做出假設。所有的這些過程都可能是在無意中不知不覺的進行的,其中的任何紕漏,都會讓我們的經驗有別于現實。

②觀察:通過觀察能得到較好的結果,但我們往往戴著經驗和信念的有色眼鏡來觀察世界。在看到這個世界之前,我們已經先聽到了關於這個世界的一些事情;在經歷大部分事情之前,我們就對它們進行了想像。先入為主的觀念會影響整個理解過程。

它們會注明哪些東西是熟悉的,哪些是陌生的,並強調二者的區別。這樣,略微熟悉的東西會被視為非常熟悉,而比較陌生的東西則被視為異常陌生。

③報導:這個來源包括了父母老師教給我們的、我們從新聞報導中聽到的、從文章書籍裡面讀到的大部分資訊。毫無疑問,大多數人的想法是試圖準確的教給我們知識,而非存心誤導我們。他們自己也會相信他們傳播的資訊,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所接收到的知識至少有部分是錯誤的。


記憶的問題

關於知道的3種方式,會遇到另一個問題,即一件事情發生之後,經歷一定的時間,記憶不在準確。實驗心理學家認為,事實進入我們的記憶後,並不會自動留存在那裡,不受未來事件的影響。

實驗證明,記憶具有驚人的可塑性,人們會根據自己的預期、情緒性的偏見以及個人對事件發生的自然或合理方式的看法,刪除某些記憶、精簡某些記憶或創造出原始經驗中沒有的記憶。


什麼是意見

意見是極具個人化色彩的,因此人們對自己的意見有強烈的情感是可以理解的。對意見的性質沒有成熟的理解,是不可能成為優秀的思考者的。意見這個詞的根本問題是它的含義太豐富了,它包含了對喜好和判斷的表達,這讓人不堪負重。
表達喜好:是指內在狀態和偏好,本質上就是“我喜歡這個”和“我不喜歡那個”。

表達判斷:是對事情真相或行為是否明智的判斷。

只有在證據的證明下,判斷才是明智的。人類歷史充斥著許多在沒有充分證據或狹隘的解讀證據的基礎上做出的判斷。在很多情況下,它們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人類的判斷可能既錯誤又愚蠢,這是讓你根據仔細解讀的充分證據,而非偏見、心血來潮或盲目的信念做出判斷的最好理由。當新證據對你的判斷提出質疑的時候,你也必須迅速的重新思考自己的判斷。


理解原因和結果

清晰的理解原因和結果之間的關係對形成觀點至關重要。不幸的是,在這種關係中常常存在大量混淆的東西,因此也產生了大量的錯誤。

第一種錯誤:本來沒有這種因果關係而錯認為存在這種因果關係;
第二種錯誤:僅僅看到了簡單、明顯的因果關係而沒有看到複雜和細微的因果關係;
第三種錯誤:相信因果關係和物質力量有關,和人類事物無關;

為了避免這種混淆,必須理解4種事實。

1)一個時間可以先於另一個事件發生,但是並不一定是另一事件產生的原因。比如打碎一面鏡子,認為會帶來黴運。那些相信前面的事件會引起後面的事件而導致的問題是由於這種思考方式忽略了巧合因素。這種可能性的原則是:相關並不能驗證因果。為了建立一個因果關係,排除巧合是必要的,或者至少用一種有說服力的情況來反對這種巧合。

2)並不是所有因果關係都是有力和必要的。因果這個詞語常常與物理現象相聯繫,這種現象影響物質現實。例如,房子被閃電擊中後著火了。因果關係是有效的,但這種因果關係也會使我們的思維犯錯,讓我們認為只有一種關係。因果關係也會發生在非物質的現實中,我們稱這種非物質的現實為人類事務,特別是在人的情緒和思考的過程中。如果沒有一些科學原理,那麼這種類型的因果關係是很少的,從來就不是必要的,而且也很難預測。

3)人類事務中存在不確定因素——自由意志。比起物質現象,人類行為更難以預測,但並不是說人類行為根本無法預測。習慣和時尚也是不確定因素,習慣使煙民繼續抽煙,時尚不斷發展,流風餘韻甚至影響兩三代人。因為人們有自由意志,可以應對來自外部的強大影響,而自由意志本身也是影響結果的一個核心因素。例如有些成長於特別惡劣環境(如家庭暴力)中的人可以抵抗這種負面的影響,成為正直守法的人。

4)因果關係往往是複雜的。投石入湖,平靜的湖面會泛起漣漪,周圍的水域會受到影響,甚至千里之外的水域都會涉及。人類事務中的影響也是非常複雜的,例如一個病毒攜帶者,在人群中打了一個噴嚏,感染了周圍的人。



作者:陳臣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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