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1日 星期日

人最容易迷失的地方

英國作家道格拉斯·亞當斯有一句廣為流傳的名言:‌‌“人是很麻煩的。‌‌


這是一句大實話。一方面我們必須與人交往,這樣才能滿足愛與被愛的需求,滿足對尊重的需求。另一方面他人又像地獄,當你一步踏入,便會深陷進去。你本想親近別人卻遭到了疏遠;你本想得到肯定卻招致了否定;你本想獲得尊重卻自取其辱……

當這種情形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你還知道自己是誰嗎?你還敢相信別人嗎?你還能找到真實的自己嗎?你還知道自己的最高目標是自我實現嗎?你是選擇逃避,還是選擇堅守?你是選擇壓抑自己、迎合別人,還是勇敢地接納真實的自己?你是放棄真實的自己,活給別人看,還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他們的呢?



水,最容易消失在水中;人,最容易消失在人群里。

一滴水是清晰可見的,但是,當它融入到水中,你還能找到那滴水在哪裡嗎?同樣,即使你是一個有個性、有稜角、有愛好、有思想、有情感、有自我的人,如果迫切希望被別人接納,渴望合群,常常也會磨滅自己的稜角,隱藏自己的個性,屏蔽自己內心的聲音。

馬克·吐溫說:‌‌“跟世界上所有的人一樣,我所暴露給世人的只是修剪過的、灑過香水的、精心美容過的公開意見,而把我私底下的意見謹慎小心地、聰明地遮蓋了起來。‌‌”因為,只有當你變得與人群中的其他人沒有多大區別的時候,這個群體才會接納你。沒有哪個群體會接納一個異類。

人們總是喜歡接納與自己相同的人,排斥與自己不相同的人。

什麼樣的人最容易成為鐵哥們兒?就是那些有著相同經歷的人。他們一起扛過槍、一起下過鄉、一起×××、一起×××。他們有著共同的人生體驗,犯過共同的錯誤,有著許多相同的秘密。

人們渴望被什麼樣的人群接納,就容易變成什麼樣的人。

一個警察要去卧底,渴望被流氓團伙接納,就必須變得流里流氣,甚至還需要干出一些流氓的事情。
但需要警惕的是,渴望被人群接納的心理常常會讓我們削尖腦袋,扭曲自己的個性,壓抑自己,甚至做出違心的事情。最後,我們雖然被人群接納了,但我們的自我卻消失了。

在人群中消失了真實的自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為大家都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不願也不敢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人人都在說假話,說違心的話,都在恭維皇帝的新裝,結果就會導致巨大的非理性行為的發生。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希特勒檢閱部隊,旁邊的一位將軍拍馬屁說:‌‌“元首,您瞧,下面的人真多呀!‌‌

希特勒說:‌‌“不!我一個人也沒看見,我看見的只是人群!‌‌

希特勒一語道破天機。要想讓人瘋狂,先要讓每個真實的自己消失在人群里。只有當每個人的自我都消失在人群中,沒有了自己的感受和意志,沒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追求,沒有了自己的靈魂之後,希特勒才能驅使他們去干令人髮指的事情。
人與人群有什麼區別呢?

人是有‌‌“我‌‌”的人,這個‌‌“我‌‌”有自己的感受、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願、自己的情感、自己的興趣、自己的愛好、自己的渴望、自己的夢想……
人群是什麼?

人群就是許多人聚集在一起。這些人為了獲得別人的接納,每個人都磨滅了自己的感受、想法、意願、個性和自我。

一個人獨自走在鄉間小路上,這是一個‌‌“人‌‌”。

很多人聚集在一個社交場合,推杯換盞,彬彬有禮地交談,這就是‌‌“人群‌‌”。
這之間有什麼不同呢?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走在鄉間小路上的人,他不用在乎別人的看法和目光,不用考慮自己的姿態和著裝。他會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想怎麼走,就怎麼走;想放屁,就放屁。而在社交場合交談的人,特別關心別人對他的看法,很在乎自己給別人留下的印象,根本不敢隨便放屁。他會把真實的自己隱藏起來,按照別人喜歡的方式行動。

正如張愛玲說的那樣:‌‌“裝扮得很像樣的人,在像樣的地方出現,看見同類,也被看見,這就是社交。‌‌

人需要社交,但不需要把自己的整個人生都變成社交。如果我們時時刻刻都在乎每個人的感受和想法,在乎每個人的議論和評價,那麼,我們就會失去自我的空間,忽視自己的感受,泯滅自己的思想,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作者:廖之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